2025-06-17
「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工廠及工業發展設施安置作業第六階段安置土地讓售選配結果更正清冊及公告文
檔名:「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工廠及工業發展設施安置作業第六階段安置土地讓售選配結果更正公告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
主旨:公告「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工廠及工業發展設施安置作業第六階段安置土地讓售選配結果清冊更正。
公告事項:
一、公告清冊:桃園市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工廠及工業發展設施安置作業-第六階段乙種工業區安置土地讓售選配結果更正清冊。
二、查本府於114年5月22日公告之選配結果清冊,其中安置廠商:有限責任臺灣區第一資源回收物運銷合作社(下稱合作社)之負責人應為合作社理事主席魏進益,惟誤植為藍永章,爰辦理旨揭選配結果清冊更正。
三、公告日期:114年6月13日起至同年6月23日止。
四、閱覽地點: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市大園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及本府(航空城開發科)。
五、安置廠商對於本案公告事項有異議時,應於公告期間內(114年6月23日前,親自送達以收件日為準,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府提出;未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者,安置土地讓售結果於公告期滿時確定。本府對於安置廠商異議事項將予以查明處理,並將查處結果以書面通知異議人。異議人如不服本府查處情形,得依訴願法第14條及第58條規定,於查處結果送達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經本府向內政部提起訴願,相關表格可至「桃園市政府入口網站-法務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民眾常用下載-訴願審議表格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