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3
公告本局辦理「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區優先搬遷地區土地改良物區段徵收 案」安置重建補助費核定清冊
檔名:公告本局辦理「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區優先搬遷地區土地改良物區段徵收案」安置重建補助費核定清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2日
主旨:公告本局辦理「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區優先搬遷地 區及其他搬遷地區土地改良物區段徵收案」安置重建補助費核定清冊。
公告事項:
一、旨揭區段徵收案經內政部於110年5月10日及110年7月9日核定准予區段徵收,並經桃園市政府分別於110年5月31 日起至6月30日止及110年7月12日起至8月13日止公告在 案。
二、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 區區段徵收案安置補助救濟獎勵原則」第8點規定,區段 徵收範圍內其他建築改良物,於完成拆除後,由桃園市 政府依規定計算其可分配允建面積,並按合法建築改良 物補償費百分之四十五發給安置重建補助費。
三、桃園市政府業依前開規定核定旨揭區段徵收案安置重建 補助費,並於112年8月間函送本局,後續將由桃園市政 府協助辦理通知民眾及發價等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