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
桃園市政府修正該府112年7月10日府地航字第11201845261號公告之主旨、依據及公告事項
檔名:桃園市政府修正該府112年7月10日府地航字第11201845261號公告之主旨、依據及公告事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0日
主旨:更正本府112年7月10日府地航字第11201845261號公告之主旨、依據及公告事項。
公告事項:
旨揭公告主旨之「優先搬遷地區」應更正為「其他搬遷地區」,另依據一「內政部110年5月10日台內地字第1100262749號函」應更正為「內政部110年7月9日台內地字第1100263843號函」,依據二「本府110年5月26日府地航字第11001232921號公告」應更正為「本府110年7月12日府地航字第11001669031號公告」,另公告事項:「旨案機場園區其他搬遷區土地改良物前經內政部110年5月10日台內地字第1100262749號函核定准予徵收...」應更正為「旨案機場園區其他搬遷區土地改良物前經內政部110年7月9日台內地字第1100263843函核定准予徵收...」,其餘公告事項無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