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區段徵收案」範圍內墳墓遷葬公告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依殯葬管理條例第30、39、41條規定,以109年12月1日桃市殯字第10900066541號公告,辦理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特定區區段徵收範圍內墳墓遷葬作業事宜,自行遷葬期限自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止。
公告遷葬期間內,請墳墓墓主或關係人儘速向殯葬管理所(辦公室:桃園航空城聯合服務中心A108室)申請遷葬事宜,如有洽詢事項,請電03-3867400 分機1143~1148。